环境管理的概念
环境管理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形成,并逐步发展成为一门新兴学科。国内外学者对环境管理的概念与内涵认识日益深化。“环境管理”概念1974年在墨西哥召开的“资源利用、环境与发展战略方针”专题研讨会上首次被正式提出,此次会议形成了三点共识:①全人类的一切基本需要应当得到满足;②要进行发展以满足基本需要,但不能超出生物圈的容许极限;③协调这两个目标的方法是环境管理。
1975年休埃尔在其《环境管理》一书中对环境管理做了专门阐述,指出“环境管理是对损害人类自然环境质量的人为活动(特别是损害大气、水和陆地外貌质量的人为活动)施加影响”。他特别说明,所谓“施加影响”是指“多人协同的活动,以求创造一种美学上会令人愉快、经济上可以生存发展、身体上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所作出的自觉的、系统的努力。”我国学者刘天齐主编的《环境技术与管理工程概论》一书中,对环境管理的含义作出了如下论述“通过全面规划,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,运用经济、法律、技术、行政、教育等手段,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行为,达到既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,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的目的。”